各研究生党支部:
现将本次推荐发展对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基本条件
1. 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入党动机端正。
2. 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至今满一年及以上,并已完成党校培训(含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获得结业证且培养期间考察合格。
3. 入党积极分子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研一年级已修课程成绩排名在专业前40%,研二年级在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40%。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 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理论学习,完成率100%。
5. 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6. 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不文明、不作为不担当行为。
7. 积极参与产教(科教)融合,有参与“互联网+”、“挑战杯”等学科竞赛经历,优先推荐。
二、推荐人数
各研究生党支部按年度发展计划进行推荐。
三、确定发展对象预备人选
要求入党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各党支部根据综合表现考察,在听取团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发展对象推荐名单,经支委会综合审查和讨论研究后,确定发展对象初步人选,于10月21日前向研究生党总支提交书面材料。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召开支委会综合考察后确认发展对象预备人选名单,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中共三峡大学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