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气与新能源学院2026年
(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三峡大研〔2022〕16号)《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大电院字〔2024〕26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6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要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要综合考虑导师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审核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开。
二、资格审核条件
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条件参照《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大电院字〔2024〕26号第四章第十条相关规定,(所有经费以到账电气与新能源学院为准)。
三、招生资格审核流程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2026年的招生数量,结合导师的年度资格审核结果,择优聘任。
2.公示及下文。具备2026年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名单由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院发文公布,并将该名单报校学位办备案。
3、申请人填写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取消其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
四、提交相关材料及要求
1、我院现有(学术学位:0808电气工程,专业学位:0858能源动力) 两个博士学位点,请本次已通过博导遴选的(16名老师)在新系统(招生资格审核端口)务必正确填报学校已公示上网的学位点,系统务必不要多填或漏填。
2、申请人如实在新系统(招生资格审核端口)提交成功后,点击系统右上角导出并打印《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纸质版1份上交。(注意:审批表最后一页下方,校内导师申请人本人签字即可,院外导师及校外导师除本人签字外,还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盖上单位公章)。新系统无法提交上传的成果,需提供纸质相关证明支撑材料。
请于2025年6月27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博导纸质审批表交到研究生管理及学科建设办公室高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三峡大研〔2022〕37号 (学校文件).docx
关于发布《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三大电院字〔2024〕26号(学院文件).doc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研究生管理及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