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气与新能源学院2025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峡大研〔2023〕54号和《电气与新能源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大电院字〔2025〕4号文件要求,实行“动态遴选、进退有序”的遴选条件审核机制,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科范围
1.学术学位:080800电气工程、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2.专业学位:085801电气工程、085406控制工程
二、遴选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新增导师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能讲授1门研究生的课程,保证能有充足时间指导研究生。
导师须满足下列条件(论文类至少1项,其他类至少1项),方可有申请硕士生导师遴选的资格。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规定的国际C级及以上、国内B级及以上期刊论文。
2、近3年有新增纵向科研项目,或在账科研经费10万元及以上。
3、近3年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作报告或汇报论文。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研究生系统内2025年硕导遴选批次开放后,申请人对照“(附件3):新增导师遴选(研究生院新系统)操作手册”“(附件4:外校导师注册遴选操作手册)”,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生成《三峡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经申请人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审批表纸质版于5月12日中午11:00之前提交学科建设及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高老师处,审批表电子版同步发到QQ:34643116上。(备注:导师根据个人情况上交纸质补充材料,科研系统无法导出的成果,申请人需提供纸质相关证明支撑材料,同时上传系统附件),逾期不再受理。
(院内、院外导师审批表本人签名、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盖公章)校外专家申请须一对一配备我院导师作为联系人。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分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投票表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评议最终通过的硕导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
附件1 关于发布《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三峡大研〔2023〕54号.doc
附件2 三大电院字〔2025〕4号电气与新能源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doc
附件3(导师端口)新增导师遴选(研究生院新系统)操作手册.pptx
附件4 外校导师注册遴选操作手册.docx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研究生管理及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