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附件1)、《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大电院字〔2024〕26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遴选的学科范围
遴选范围为我院已有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
1.学术学位:0808电气工程
2.专业学位:0858能源动力
(二)申请人范围
1.校内现任教师;
2.学院拟聘请的海内外高水平人才;
3.与学院有稳定合作关系的校外高水平人才。
二、遴选条件
遴选的基本条件参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上岗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附件1)和《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大电院字〔2024〕26号(附件2)中的相关规定。
遴选基本条件参看三大电院字〔2024〕26号(附件2)第二章第四条中“近五年”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横向项目及新增到账经费参看三大电院字〔2024〕26号(附件2)第二章第五条“近三年”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三、其他申报博士生导师遴选的情况
申请直接认定、破格推荐或校外人员申报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条件参照《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2024年12月17日,经三峡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65次会议审议并决定:《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第九条直接认定为博士生导师的条件中,第二款“获批主持T级横向项目1项”。调整为:“获批主持与博士点学科方向相关的T级单项横向项目1项(不含累计),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直接认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但不能直接认定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研究生系统内2025年博导遴选批次开放后,申请人对照“(附件3):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教师申报流程”,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生成《三峡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经申请人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纸质版于4月18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学科建设及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高老师处,审批表电子版同步发到QQ:34643116上,支撑材料1套需纸质版复印件(支撑材料导师根据个人情况上交补充材料,科技系统已关联研究生系统的不用重复上交,系统导入不了的可上交纸质附件),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相关纸质支撑材料按顺序整理好,(院内、院外导师审批表本人签名、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盖公章)校外专家申请须一对一配备我院导师作为联系人。
(二)相关程序
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继评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评议通过的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
附件1:《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22]37号).doc
附件2:关于发布《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三大电院字[2024[26号(学院最新文件).doc
附件3: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申报流程.docx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