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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新能源学院2026年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及培训实施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 2026-04-07点击: 次   编辑:高征宇


院系(中心)、全体研究生导师:

为全面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 号)、《三峡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三峡大党〔2018〕51 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院研究生导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与育人能力建设,压实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立德树人履职、培训、考核及结果运用全流程,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 2026 年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及培训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部、学校立德树人相关文件为根本遵循,紧扣学校 “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 总体要求,以 “五个思政” 为抓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教书和育人、言传和身教、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四个相统一,引导导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全过程、全方位做好研究生思想引领、学术指导、科研诚信、实践创新、人生规划与人文关怀工作,涵养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和育人氛围。

二、工作对象

全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含新增导师、在校在岗导师。

三、组织架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和学术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组成,统筹负责全院导师立德树人培训、自查测评、等级评定、结果上报及申诉配合等全部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甘行元、张磊

副组长:熊奇

成 员:李文武、李振华、李振兴、张露露、张涛、程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痕迹留存、材料汇总与归档上报。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政策文件专题学习

组织全体导师集中学习教育部教研〔2018〕1 号、三峡大党〔2018〕51 号文件全文,开展立德树人职责专题宣讲,做到全员参会、全员学习、全员知晓。通过学院官网和电气导师工作群同步宣传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认知与行动自觉。

(二)分层分类研讨交流

各系(中心)围绕学校实施细则开展专题研讨,对照导师基本素质、立德树人八大职责、失范与禁行行为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完整记录研讨过程、意见建议,形成书面研讨材料。

(三)分级导师培训实施

严格落实学校的校、院两级导师培训体系要求:

1、配合学校完成全体导师专题培训,内容涵盖师德师风、教育理念、科学道德、意识形态、学术规范等;

2、学院开展常规培训、经验交流、育人研讨,聚焦导师指导能力、学术伦理、团队育人等内容;

3、新增研究生导师必须参加岗前专项培训,重点学习研究生教育政策、规章制度、师德红线与履职要求。

(四)师生座谈与履职落地

组织导师与研究生常态化座谈谈心,掌握研究生思想动态、学业进度、科研困难与心理诉求;导师严格履行思想政治引导、科学道德教育、学术科研指导、实践创新培养、人生规划指导、人文关怀与心理健康等法定职责,每月学术研讨及科研进度汇报不少于 1 次。

五、时间工作安排

1. 2026 年 9—10 月:完成新晋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各系(中心)召开立德树人专题学习会、研讨会。

2. 2026 年 10 月 30 日:各系(中心)完成工作总结、统计表、支撑材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 2026 年 11 月 10 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完成导师自查、民主测评、失范及禁行行为核查,确定考核等级。

4. 2026 年 11—12 月:完成考核结果审议、院内公示,按要求上报学校。 

六、考核标准与等级设定

1. 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与教师年度考核同步进行,立德树人考核合格为师德考核合格必要条件。

2.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3. 严格对照三峡大党〔2018〕51 号文件认定标准:存在文件第十九条所列情形直接认定为基本合格;存在第二十条禁行行为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七、材料报送与痕迹管理

1.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筹做好宣讲通知、新闻宣传、活动照片、培训 PPT、签到表、会议记录等全过程痕迹留存与档案归档。

2. 各系(中心)须完整留存专题会议记录、研讨纪要、现场照片、学习签到、宣讲讲稿等支撑材料。

3. 报送材料清单:立德树人实施工作总结、立德树人宣讲教育工作统计表、导师考核结果登记表、各类支撑佐证材料(图片、文稿、网页链接、座谈记录等)。

八、考核结果运用

1. 考核结果作为导师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导师遴选、招生资格的核心依据,对师德失范、触碰禁行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 考核基本合格:进行诫勉约谈、院内通报批评,视情节停止招生资格 1-3 年,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资格。

3. 考核不合格:撤销研究生导师资格,两年内取消所有评优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依规依法另行处理。

九、申诉相关规定

导师对立德树人考核及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结果30日内向学院及学校研究生院申请复核申诉,按学校文件规定程序办理。

十、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全员覆盖。各系(中心)须组织全体导师全员参与学习、培训、自查与考核,不得无故缺席。

2. 严格标准、依规履职。全体导师逐条对标学校文件要求,坚守政治底线、师德红线、学术规范底线,自觉履行立德树人首要职责。

3. 规范流程、按时报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学习、研讨、培训、考核及材料报送,确保工作留痕、过程规范、结果真实。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2026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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