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研究生指导教师:
为严格学位授予标准,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加强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强化导师审核责任,提示如下:
1. 压实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导师须对研究生学术成果、学位论文及答辩资格负全面把关责任,严格审核、从严把关。
2. 严格审核小论文成果达标情况,小论文未录用者原则上不得进入答辩环节,导师须严格把关。
3. 认真核查研究生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等成果是否符合学校、学院要求,确认成果真实有效、收录及作者署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答辩程序。
4. 全面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5. 加强学位论文全过程指导与审核,重点核查研究内容、学术规范、重复率等,坚决杜绝学术不端。对论文质量不达标、格式不规范、存在问题的,一律不予同意送审及答辩。
6. 规范答辩申请与材料报送。
7. 严格审核答辩申请资格,未达到成果要求、论文质量不合格的,不得推荐答辩。相关材料须经导师认真审查签字后再行报送。
8. 请各位导师切实履行指导与审核职责,严守学术规范,确保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