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阶段,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做好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根据《中共三峡大学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委员会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各党支部的实际情况。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入党动机端正,能密切关注党和国家大事,决心用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质,有积极的人生态度;
3、能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及班级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能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旷课、早退等不良现象;
5、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6、推荐的积极分子,必须通过入党申请人培训且达6个月;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① 上学年有违纪行为;
② 有挂科情况或补考超过一次;
③ 未参加入党申请人培训或培训不合格;
④ 未完成入党申请人阶段的8学时实践锻炼。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团组织推优方式确定,各团支部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团支书报名填写《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拟推荐同学进行自我评述,全体团员进行投票,将结果汇总在信息表中上交给各党支部。
2、对于在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由团委统一汇总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信息,并将名单下发到各党支部进行资格审查。
3、本科生各团支部、研究生各年级以及团学组织本学年推荐积极分子指标数见指标数分配表,党支部内多余名额可自行调配,学年总推荐人数不得突破指标数;
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时须注意:推荐学生必须是团员,已经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不再推荐。推荐人选时要综合考虑学生各方面表现,尤其是思想政治表现,综合测评成绩也是重要参考依据;
5、各党支部确定2024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在10月9日前将《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给党务部逾期不报作放弃处理;
6、学院党委组织部门对确定的推优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7、推荐表由班主任、辅导员或团委负责老师签字方为有效。
中共三峡大学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