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中心):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三峡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分类管理办法》(三峡大研〔2025〕52号)(附件1)、《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大电院字〔2024〕26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6年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导遴选学科范围
1.学术学位:0808电气工程
2.专业学位:0858能源动力
二、申请人范围
1.校内现任教师;
2.学院拟聘请的海内外高水平人才;
3.与学院有稳定合作关系的校外高水平人才。
三、博导遴选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学校与学院规定的以下条件:
遴选的基本条件参照《三峡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分类管理办法》(三峡大研〔2025〕52号)(附件1)和《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三大电院字〔2024〕26号(附件2)中的相关规定。
遴选基本条件参看三大电院字〔2024〕26号(附件2)第二章第四条中“近五年”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横向项目及新增到账经费参看三大电院字〔2024〕26号(附件2)第二章第五条“近三年”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
四、其他申报博士生导师遴选的情况
申请直接认定、破格推荐或校外人员申报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条件参照《三峡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分类管理办法》(三峡大研〔2025〕52号)(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五、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开放2026 年博导遴选批次后,申请人申请人对照“(附件3):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申报流程”,在4月23日周四中午11:00前登陆系统完成申报,生成并打印《三峡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2、材料签字盖章要求:
(1)院内人员:本人手写签名;
(2)院外校内人员:本人手写签名 + 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3)校外人员:本人手写签名 + 院内联系人手写签名+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单位一级公章或单位人资部门公章);
3、纸质版审批表于4月23日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及学科建设办公室高老师处,科研系统无法导出的成果需同步提交纸质补充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
分委员会严格对照学校与学院遴选条件审核材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会委员须达全体委员 2/3 及以上,赞成票须达表决票 2/3 及以上且占全体委员 1/2 及以上方为通过;
拟通过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备案。
(三)学校审定与发文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报无异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发文认定博导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导师招生专业须与遴选资格学科专业一致,跨专业招生须重新履行遴选程序;
2、遴选通过导师须参加年度招生资格审核,考核不合格将按规定暂停或取消招生资格;
3、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申诉与投诉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统一受理。
附件1 《三峡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分类管理办法》.zip
附件2:关于发布《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三大电院字〔2024〕26号(学院最新文件).doc
附件3: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申报流程.zip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研究生管理及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