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秋季学期研究生发展对象(第一批)名额空缺,现将本次推荐发展对象(第二批)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基本条件
1. 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入党动机端正。
2. 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至今满一年及以上,并已完成党校培训(含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获得结业证且培养期间考察合格。
3. 入党积极分子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研一年级已修课程成绩排名在专业前40%,研二年级在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40%。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 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理论学习,完成率100%。
5. 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6. 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不文明、不作为不担当行为。
7. 积极参与产教(科教)融合,有参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学科竞赛经历,优先推荐。
二、确定发展对象预备人选
要求入党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学院研究生党总支根据综合表现考察,在听取团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综合考察后确认发展对象预备人选名单,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于11月20日下午5:30前向研究生党总支提交相关材料(填写附件1,发送至邮箱1411071372@qq.com)。
中共三峡大学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